诸葛小说网

魔主师妹总想杀我证道

作者:故思鱼更新时间:2025-08-10 20:52:02

【美艳魔主小师妹X腹黑天才剑修】正文文案:楼云挽当了百年魔主,统御万魔从无败绩。直到她一朝重伤修为尽失,变成十四岁少女,还被死对头宁择玉捡回了仙门。身怀怨鬼难消,只得弑仙证道可解。于是她将目光放在那位捡她回去的白衣仙君身上。——先天剑骨,身怀仙剑,千载难逢。若能夺他仙骨,杀他证道,完成魔族大业指日可待。至此楼云挽不得不开启了在白天装失忆,晚上磨刀霍霍向仙门的戏精生活。只是那位仙君看她的眼神,怎么越来越不对劲了?*世人皆知兰泽城君子剑光风霁月,冷如霜雪,却不知宁择玉重生后藏着两件秘密。一是他与极北之渊的那位魔主百年前曾有过一段情缘,只是对方如今说失忆就失忆,还一心想弄死他证道。二是他单方面能和魔主共感,痛她所痛,至死方休。于是兰泽城里,当变成修为尽失的楼云挽站在他面前扭扭捏捏的假哭时,他只是摩挲着剑柄上的流苏缓缓闭上眼睛。“演技拙劣。”眼底掩下的,是她落泪时,顺着共感涌进他胸腔的滔天杀意。*前世怨鬼出世的那夜,他曾隔着百里山川替她疼了整宿。于是宁择玉重生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去青州城外的荒山上,把变成小孩的楼云挽捡回家。这一世,她想杀他,他为她递刀便是。只是那人早就忘了,百年前,他们也曾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小剧场】宁择玉有一天路过楼云挽的瑶光殿,听到小师妹在和一串铃铛聊天。“你说宁择玉那个蠢货?”“待我先灭兰泽城,再取他的项上人头。”#我喜欢的师妹一心想要我死怎么破?#【阅读指南】:1.男主白切黑,非典型高岭之花正道仙君,擅长自我攻略2.女主不弱,失去法力都是暂时的!!!双强~3.我流修真,私设如山,一切为了剧情服务4.女本位,爱女,全文无雌竞! 魔主师妹总想杀我证道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
热门小说推荐
大清话事人

大清话事人

如果穿越回到清朝,如何获得造反的第一桶金?玻璃?香水?水泥?都不是。落榜美术生李郁,用一幅手绘人体画赚到了第一桶金。清廷残暴,敢杀,敢抢,敢榨,敢颠倒黑白。百姓懦弱,能熬,能忍,能欺,能自我麻醉。李郁只能依靠江湖人士。改造漕帮,经营江南。待到羽翼丰满,提兵北伐。造反,弱系统,热血...

驭娇狂徒

驭娇狂徒

无耻老板让我娶她的女秘书,扮演冤种老公,不肯受辱的我,和老板娘一起,对这对儿狗男女展开了报复,并取得了老板娘的信任,一步步走向了人生巅峰!...

第一狂少

第一狂少

刚被女友背叛,素未谋面的未婚妻就找上门来退婚。找到婚书交还,却得到了爷爷的传承。从此,一跃成龙!却又发现,原来婚书还不止一张...

战少狂撩冷情妻

战少狂撩冷情妻

那天你吃没吃避孕药?九天的相处,他神秘莫测却又温柔如水,给予她极致宠爱,第十天他彻底消失,她却被人送进精神病院,出逃之后发现已经怀上他的孩子。几年后再遇,她隐瞒生子的事,当他知道真相后,疯一样将她拥入怀宝,你生第一胎的时候我不在你身边,弥补这个遗憾唯一的办法就是再生一个1v1结局。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红楼]明初种田指南

[红楼]明初种田指南

荣国府里出生一对双胞胎女孩,传说双生子不祥,郑麟子眼睛都没睁开就被扔到了道观里。小的时候贾元春如盆中牡丹,郑麟子如路边狗尾巴草。长大后贾元春进入深宫从此战战兢兢,日夜为家族父母机关算尽。郑麟子开始一点点经营自己的小日子,倒也过得有滋有味。因为养牛让牛痘提前出现,因为种棉,引导大家改用飞梭日子日新月异,但是荣国府却突然凑上来了。麟子别来沾边,你们姓贾我姓郑,咱们不是一家人。以下是预收在始皇帝面前打败李二凤李二凤这位靠玄武门继承法上位的千古一帝在驾崩的时候有人问他愿不愿意去给秦始皇当太子,如果愿意,就让长孙皇后跟着一起去。李世民大喜,摩拳擦掌准备去做秦二世,还厚脸皮想把贞观朝的群臣带上。子央,因为经常出车祸得到外号子央的考古系倒霉蛋大学生。她再次遇到了车祸后,在生死一瞬间有人问她愿不愿意去给秦始皇当孩子,只要得到始皇帝一句子央,吾家麒麟女的评价就能在现实世界中避开这次死亡。子央当然愿意啊!觉得这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哄着秦始皇夸自己一句没难度,有嘴就能办。可是等她到了咸阳发现这事儿还真不好办,因为李世民版本的扶苏简直是始皇帝的梦中太子。有了他,所有的王子公主都是草,只有太子才是宝!子央咋办?这地狱难度啊,我身体还在抢救,急需始皇帝夸我一句啊!子央快急死了,但是李二凤也太优秀了。子央李二凤我和你拼了!...

神魔塔

神魔塔

少年林澈,身负荒古霸体,本是天生至尊,却在成年之日得知,他不过是亲生父亲,为自己天生魔瞳的亲弟弟,准备的一具神体!只因林澈是婢女所生,出身卑微,就被视作可牺牲的弃子!不就是一块骨,我林澈今天,削骨还父,自此以后,与你林玄奇,再无瓜葛!自此,林澈削骨还父,觉醒太古混沌体,斗圣子,战诸神,掌阴阳,定乾坤,横推当世!我有一座神魔塔,可镇天地日月星!...